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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国杀常见问题及解答

发布时间:2010-04-30 00:00  来源:

1.Q:能否在满血时使用【桃】?

A:不能。

2.Q:出现濒死状态时应如何结算?

A:场上出现濒死状态时应先结算濒死状态,从当前行动回合的角色开始按逆时针方向依次结算是否使用【桃】,直到处于濒死状态的角色回复到1血为止。若一轮后无人使用【桃】或【桃】的数量不够使濒死角色回复到1血,则该濒死角色死亡。已使用的【桃】不能收回。

Q:当结算濒死状态时出现新的濒死状态应如何结算?

A:若结算濒死状态时出现新的濒死状态,应从当前行动回合的角色开始按逆时针方向依次结算新的濒死状态,直到所有濒死状态均结算完毕。

3.Q:使用【南蛮入侵】【万箭齐发】应如何结算?

A: 从当前行动回合的角色的下家开始按逆时针方向依次决定是否出【闪】,没有或不出【闪】的角色结算伤害,濒死状态优先结算。即使【万箭齐发】的使用者已经死亡,【万箭齐发】依然结算到底。

4.Q:能否在所有人都满血时使用【桃园结义】?

A:可以。【桃园结义】指定所有人为目标,但是对满血的角色无效。

5.Q:【借刀杀人】能否发动武器或武将技能?

A:满足条件的武器或武将技能可以发动。武器或武将技能说明上写着“出牌阶段”的技能均不能发动,因为不满足“出牌阶段”的条件。

6.Q:面前有多个延时类锦囊时,判定顺序是怎样的?

A:应从最后放置的先开始判定,以此类推,最先放置的最后判定。

7.Q:【无懈可击】的使用时机是怎样的?

A:【无懈可击】的正确使用时机为目标锦囊对目标角色生效前。抵消该锦囊对目标角色的效果。即是说目标锦囊对目标角色有效时,【无懈可击】可以在此时机使用。

8.Q:刘备发动“激将”时应如何结算?“激将”是否能发动武器或武将技能?

A:刘备发动“激将”时应从当前行动回合的角色开始按逆时针方向依次结算,由蜀将依次决定是否打出【杀】。“激将”时刘备装备的满足条件的武器技能可以发动。蜀国的武将或装备的武器技能仅局限于可以提供【杀】的技能。因为此杀视为刘备使用(或打出),一切奖惩归刘备所有。

9.Q:诸葛亮使用最后一张手牌【借刀杀人】时,能否指定自己为【杀】的目标?

A:不能。诸葛亮在使用(或打出)最后一张手牌之后即进入空城状态,此时不能成为【杀】的目标。若在使用(或打出)最后一张手牌之前被【杀】指定成为目标后,即便之后再进入空城状态也将受到【杀】的影响。

10.Q:魏延杀距离为1的小乔或夏侯惇时应如何结算?

A:小乔若“天香”给与魏延距离为1以内的角色,则魏延先发动“狂骨”,后结算“天香”的摸牌(若出现濒死状态则优先结算濒死)。若小乔“天香”给与魏延距离超过1的角色,则魏延不能发动狂骨。魏延杀夏侯惇,若夏侯惇受伤掉血则应优先结算锁定技“狂骨”,之后由夏侯惇决定是否发动刚烈。

11.Q:曹操发动“护驾”时应如何结算?魏国武将是否可以用【八卦阵】判定?

A:曹操发动“护驾”时应从当前行动回合的角色开始按逆时针方向依次结算,由魏国武将依次决定是否打出【闪】。魏国武将可以判定【八卦阵】来代替曹操出【闪】。此【闪】视为由曹操使用(或打出)。

12.Q:司马懿和张角同时在场时,改判定的顺序是怎样的?

A:修改判定时应从当前行动回合的角色开始按逆时针方向依次结算,改判定的机会只有一次,一旦放弃则不可再更改。

13.Q:夏侯渊发动“神速”时,能否发动武器技能?

A:满足发动条件的武器技能可以发动,但同时注意,【诸葛连弩】、【丈八蛇矛】、【方天画戟】这三个武器无法满足发动条件。

14.Q:周瑜发动“反间”,目标抽走周瑜手中的【桃】并进入濒死状态时能否立即使用?周瑜对小乔发动“反间”时,小乔是否要发动“红颜”?

A:周瑜的“反间”导致目标进入濒死时,应优先结算濒死状态,被救回后才可将“反间”的牌收入手牌。周瑜对小乔发动“反间”时,该牌属于周瑜,小乔不能发动“红颜”。

15.Q:周泰处于“不屈”技能发动状态时,濒死时机是怎样的?

A:周泰处于“不屈”技能发动状态时受到伤害:此时进入濒死状态,若有人给【桃】则濒死状态结束,不能发动“不屈”翻牌;若无人给桃则周泰发动“不屈”翻牌,将该牌横置于角色牌上。此翻牌时机视同濒死状态,可以由其他人给周泰使用【桃】。

16.Q:小乔发动“天香”的时机是怎样的?

A:“天香”的发动时机为受到伤害时,即在小乔将要受到伤害时将伤害防止并转移给他人,由此伤害产生的一切效果及奖惩由伤害源承担。

17.Q:吕布使用【杀】发动“无双”时,如何结算?

A:目标应作出两次响应,即先后使用两张【闪】来响应【杀】的攻击,若只使用一张或不出则视为【杀】攻击成功。已使用的【闪】不能收回。

18.Q:于吉发动“蛊惑”时应如何结算?

A:从当前回合行动的角色开始按逆时针方向依次决定是否质疑,所有人决定后翻开“蛊惑”的牌,并依次摸牌或损失体力。出现濒死状态时应优先结算。

19.Q:【酒】的增加伤害的效果是否能累加?

A:不能,【酒】只在本回合内有效,使用【酒】后回合结束前若没有使用【杀】则【酒】的效果消失。【酒】的增加伤害的效果每回合只能使用一次。

20.Q:【火攻】自己时,能否弃掉展示的牌?【火攻】小乔时,小乔展示的黑桃牌是否也为红桃?

A:【火攻】自己时,可以弃掉自己展示的牌使【火攻】成功。【火攻】小乔时,小乔展示的黑桃牌视为红桃。

21.Q:当多名角色处于连环状态时,其中一人受到属性伤害,应如何结算?

A:处于连环状态中的角色受到属性伤害后,应从当前行动回合的角色开始按逆时针方向依次结算,处于连环状态的角色依次受到同来源,同程度,同属性的伤害。濒死状态优先结算。每名处于连环状态的角色受到该属性伤害后将角色牌重置,重置即解除连环状态。

22.Q:装备【藤甲】的角色受到火焰伤害时,何时结算藤甲的效果?

A:【藤甲】的结算时机为受到伤害时,即在伤害造成之前。

【由飞火玩家gabirriellatroy提供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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